【海峡食品产业网】5月26日讯 日前,一些食品生产厂家为吸引眼球打出“儿童食品”或标注“儿童”字样,但中国消费者协会昨天指出,目前我国尚无“儿童食品”相关食品标准。中消协明确指出,一些“高糖、高热、高钠”或含有一些调味料、添加剂等的休闲类食品,并不适合作为孩子的零食长期大量食用。
近年来,一些商家乱打“儿童”牌,在普通的面条、饼干、酱油、醋等多类食品上标注“儿童”二字,大肆宣传,高价出售。家长很容易被其吸引,被“儿童专用”之类的字眼所忽悠,不计成本地购买。这些“儿童食品”一般有“四多”的特点——多添加剂、多糖、多盐、多油,隐藏着很大的营养与安全问题,给孩子们带来极大的健康隐患。这些儿童食品对儿童的身体健康非但无益,反而有害。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儿童的食品标准。而仅有的是目前的婴幼儿食品相关标准,主要建立了针对0—36个月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辅食的食品安全标准。对于3周岁以上的低龄儿童,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更没明确的“儿童食品”定义。
有研究显示,在日常零食消费方面,儿童的消费量要比成人的消费量平均高出两三倍。儿童每日摄入的食品添加剂种类10多种,最多的一天有50多种。就食品添加剂来说,国家在制定食品添加剂标准的时候,是以60公斤体重的成人为标准制定的,国家对婴幼儿食品有专门的添加剂规定,但在婴幼儿和成人之间的儿童群体,却没有儿童允许摄入添加剂的具体标准。而在儿童食品的标签标示方面,国家标准与法规也很少。目前只有果冻一个标准规定了产品标签要标示食用安全警示。
儿童食品安全关系到儿童的成长和健康,更关系到国民整体素质。值得关注的是,儿童的身体尚未发育成熟,因此,向儿童提供的食品不管在安全性和营养性上,都应该有更为严格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