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变化在哪里?

来源: 时间:2015-12-09 浏览次数: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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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峡食品产业网】12月9日讯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支撑,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种要素以及各关键环节所规定的统一技术要求。

  【海峡食品产业网】12月9日讯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支撑,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种要素以及各关键环节所规定的统一技术要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上有哪些突出变化?食品生产企业要怎么做才能达到标准?就此市卫生计生委的相关工作人员给出了答案。

  本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出了食品安全风险治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标准等基础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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